"用尽废退"是什么意思? 用尽废退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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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进废退是生命运动的一条基本原理。
所谓用,即是指人体进行超平衡做功。所谓废,即是指人体进行低平衡做功而处于相对的休闲状态。用进废退,则是指人体进行超平衡做功时,相应的部位和机能就会随之长进;人体进行低平衡做功时,相应的部位和机能就会随之消退。
用进废退是人体机能必须以做功相平衡规律的另一种说法,也是人体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内在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用进废退之用要适度(即必须保持在适宜的超平衡做功状态),才能使相应的部位和机能长进。如果用进废退之用过度(即进行过大的超平衡做功),则会造成用部细胞过度疲劳、损伤。由此,不但不会用进,而且还会用退,会导致机体损伤性消耗,甚至使生命死亡。
用进废退
开放分类: 进化论

用进废退,这个观点被达尔文推翻了.用进废退这个观点最早是由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他在《动物的哲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学说(被后人称为“拉马克学说”),提出了两个法则:一个是用进废退;一个是获得性遗传。并认为这两者既是变异产生的原因,又是适应形成的过程。他提出物种是可以变化的,种的稳定性只有相对意义。生物进化的原因是环境条件对生物机体的直接影响。认为生物在新环境的直接影响下,习性改变、某些经常使用的器官发达增大,不经常使用的器官逐渐退化。认为物种经过这样不断地加强和完善适应性状,便能逐渐变成新种,而且这些获得的后天性状可以传给后代,使生物逐渐演变。并认为适应是生物进化的主要过程。他第一次从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方面探讨了生物进化的动力,为达尔文进化理论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由于当时生产水平和科学水平的限制,拉马克在说明进化原因时,把环境对于生物体的直接作用以及获得性状遗传给后代的过程过于简单化了,成为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种推论,并错误地认为生物天生具有向上发展的趋向,以及动物的意志和欲望也在进化中发生作用。达尔文对他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用长颈鹿做比喻,长颈鹿的祖先是矮的,因为要吃高的树叶,就拼命"长'脖子,结果脖子长了,遗传给下一代;深海的鱼类,因为看不到光,眼睛退化,也遗传给下一代.这个学说有一致命破绽,虽然身体改变了,但基因没有改变,长再高也不会遗传给下一代.
用达尔文的观点说,就是长颈鹿因为基因的隐性和显性的问题,有的高,有的矮,高活下来,基因得以遗传给下一代,就越来越高,而矮的,因为没有食物而死亡,基因很难遗传,所以最后消失.深海鱼类之所以眼睛瞎,是因为巧合有眼睛的鱼类不适用被淘汰,或者是出生后慢慢退化的.
但是达尔文的观点也由局限性,按照达尔文的观点,这个世界上的物种开始的时候应该是什么样的形态都有,比如长颈鹿,有脖子长的也有短的,但是长的适应的环境的生存,而脖子短的被自然淘汰,那么就是说那时的长颈鹿应该是五花八门的了?同样的解释,为什么有些鸟的颜色是白的?因为其他颜色的鸟不适合环境,那意思是说以前的鸟是五光十色的了?其实,达尔文那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观点--基因突变。在自然界里,不光是环境在选择物种,同时,物种本身也在适应环境。当生物体本身不适合环境的要求的时候,基因突变就会适时而生,这才是推动自然界发展的原因。以人类比喻,人类的高智商不是自然界选择的必然结果,按照达尔文的观点,那么以前的人应该是有高智商的也有低智商的,低智商的不适合环境而被淘汰,那这样的话显然不符合发展的观点。当环境的变化已经不适合古猿的生存的时候,其机体就会发生基因突变,变得适应环境。有时候物种基因突变的速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纽约市就曾经在冷藏食品库里发现身上张着长长绒毛的老鼠,但是周围都没有这样的物种。说明老鼠为了吃到食品库的食物,由于长时期的在低温环境下觅食,其机体产生了基因突变。
总的区别是,达尔文认为物种的进化不是按照生物的意愿,而是大自然的挑选.

就以人的脑子为例,越使用越是进步或者说更好使,而长期不用会使功能废退。

用进废退是人体机能必须以做功相平衡规律的另一种说法,也是人体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内在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用进废退之用要适度(即必须保持在适宜的超平衡做功状态),才能使相应的部位和机能长进。如果用进废退之用过度(即进行过大的超平衡做功),则会造成用部细胞过度疲劳、损伤。由此,不但不会用进,而且还会用退,会导致机体损伤性消耗,甚至使生命死亡。

“用尽废退”是什么意思?~


“用进废退”指人体进行超平衡做功时,相应的部位和机能就会随之长进;人体进行低平衡做功时,相应的部位和机能就会随之消退。
用进废退,读音:[yòng jìn fèi tuì]
造句:
用进废退这个观点最早是由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
用进废退是人体机能必须以做功相平衡规律的另一种说法。
用进废退是人体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内在原因。
用进废退之用要适度,才能使相应的部位和机能长进。
用进废退是生命运动的一条基本原理。




用进废退,这个观点被达尔文推翻了。用进废退这个观点最早是由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他在《动物的哲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学说(被后人称为“拉马克学说”),提出了两个法则:一个是用进废退;一个是获得性遗传。并认为这两者既是变异产生的原因,又是适应形成的过程。他提出物种是可以变化的,种的稳定性只有相对意义。生物进化的原因是环境条件对生物机体的直接影响。认为生物在新环境的直接影响下,习性改变、某些经常使用的器官发达增大,不经常使用的器官逐渐退化。认为物种经过这样不断地加强和完善适应性状,便能逐渐变成新种,而且这些获得的后天性状可以传给后代,使生物逐渐演变。并认为适应是生物进化的主要过程。他第一次从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方面探讨了生物进化的动力,为达尔文进化理论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由于当时生产水平和科学水平的限制,拉马克在说明进化原因时,把环境对于生物体的直接作用以及获得性状遗传给后代的过程过于简单化了,成为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种推论,并错误地认为生物天生具有向上发展的趋向,以及动物的意志和欲望也在进化中发生作用。达尔文对他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用我们大脑做个比喻,经常用则越用越灵活,不用则越来越迟钝